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赣江新区社发局,厅直有关单位:
近期,市场反映部分企业使用虚假资料投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进一步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弄虚作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专项整治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2月-3月)
市场主体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账号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全面核查阶段(2025年4月-6月)
各地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有关证书,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江西住建云、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江西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职称证书核发单位官网、核发单位授权网站、证书二维码等路径查询。对发现弄虚作假投标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7月起)
各地各单位要持续加大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招标投标、合同履约、现场履职等行为实施动态监管,逐一核查监管范围内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资料情况,加大弄虚作假投标查处力度,持续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全面核查。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核查有关资料,形成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有力震慑市场主体,形成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梳理总结。请各设区市水利局、赣江新区社发局及时梳理本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弄虚作假投标核查信息并填写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2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并每月底及时更新。要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6月2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将加强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开展现场调研,通报工作进展。
五、举报投诉方式
受理部门:厅建设与管理处0791-88825621
电子邮箱:tjgc@jxsl.gov.cn
邮寄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1205室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弄虚作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