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各单位,省鄱建办:
为切实加强水利内部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员人员
组 长:罗小云 省政府副省长,省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廖瑞钊 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胡文南 省水利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祝光红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付 敏 省水利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戴金华 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
许盛丰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
谭 翼 省水利厅监督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财务审计处,付敏任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审计委员会和水利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2.领导厅本级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3.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内部审计业务工作;
4.听取和审议厅内部审计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5.研究厅内部审计工作重大事项。
6.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做好内部审计统筹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内部审计事项;
2.组织对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组织对省水利厅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任中、离任审计;
4.组织对使用省级以上投资的水利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5.组织对厅直单位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
6.组织对厅直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7.对全省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交流和研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9.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有关事项;
10.配合厅规划计划处做好国家审计署对我厅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以及重点项目的审计工作;
11.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